各輔導區、小學:
為了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積極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發展,不斷完善小學畢業、升學工作的銜接和協調,提高義務教育階段初中招生工作規范化水平,確保社會穩定,現就我區2014年小學畢業生升學報名、畢業測試、初中入學通知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1、凡在我區各小學就讀的在籍六年級學生,在完成小學學業后,經教育主管部門驗證,發放小學畢業證書。
2、學校必須確保每一名小學畢業生報名升學,不得出現流失或輟學情況。小學畢業生按照就近入學原則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分配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二、組織領導
各小學要成立畢業、升學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各小學要指派副校長或教導主任負責具體的組織管理工作,嚴格把關,做好升學報名、畢業測試、入學通知等各項工作。
三、工作職責
1、各小學負責小學畢業生的戶口簿、住房證件等相關材料審核;
2、負責《小學畢業生升學名冊表》的填報審核;
3、負責將學校審核后的小學畢業生材料送基教科查驗審核;
4、負責小學畢業證書送基教科驗印和發放;
5、負責向每一位小學畢業生告知其升入的公辦初中(初中入學通知書由初中發放)。
按照畢業后免試直升、就近入學的原則和“五嚴”規定的要求,今年小學畢業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和外語,由學校自行組織測試;其他科目均為考查科目,由學校自行組織考查。
各小學要堅持客觀、公正和公平原則,切實做好畢業生學業成績和全面素質評價工作,尤其要做好評選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等榮譽稱號工作,要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公開評定標準和評選程序,實行公示制度。
四、操作程序
1、各小學要采取切實措施,建立班主任——教導主任——校長三級責任制。對表格的填寫、戶口簿和住宅房屋產權證的審核層層把關,確保準確,杜絕錯誤。對出現的產權不明晰等情況,要認真做好組織踏戶走訪、認定登記工作。
2、學校在對本校畢業生戶口和住宅房屋產權證的審核中,要按規定嚴格查驗相關材料;審核后,全面負責的校長、分管教導主任、畢業班班主任在名冊表后簽名。對有下列情況者,在升學名冊表中“備注”欄(初審情況說明)中注明具體情況:(1)未按規定提供完整的審核材料;(2)姓名、戶籍和實際居住地等信息與原學籍登記不一致;(3)戶口本戶主及住宅房屋證產權人不是畢業生法定監護人的。
3、各學?!缎W畢業生升學名冊表》必須和基礎教育科學籍管理系統內的學生名冊一致(各小學可以先與基教科核對)。凡新增減的學生,學校必須提供學籍管理規定有關轉學、休復學等應提交的材料,補辦備案手續(各學??稍?月29日前到基礎教育科補辦手續);對無法按時提供的,學校要出具書面報告,說明有關情況。
小學畢業生的戶口簿和住宅房屋產權證審核等工作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對不負責任、違反規定、營私舞弊者,按照有關紀律規定,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全區通報批評。
五、工作日程安排
1、6月23日,召開小學畢業、升學工作會議。各小學領取《小學畢業生升學名冊表》樣表。
2、6月24至6月29日,各學校完成下列工作:
(1)核對學校在籍畢業生升學名冊,對未進入基礎教育科學籍管理系統的新增減學生,學校要提供學籍管理規定有關轉學、休復學等應提交的材料或相關說明,補辦備案手續。凡不符合學籍管理規定的,學校負責通知家長畢業生一律回原在籍學校入升學名冊送審,領取小學畢業證書。
(2)完成《小學畢業生升學名冊表》信息錄入,要求:①按樣表格式;②采用Excel系統格式(不能用Word格式);③升學號碼編排順序必須連號,以便與區局學籍管理系統核對,凡轉出等原因不在學校就讀的一律用“XXX”替代。
(3)學校完成本校畢業生戶口和住房證的審核,對凡未按規定提供完整的審核材料的,或姓名、戶籍及實際居住地等與原學籍登記不一致的,或戶口、住宅房屋產權證不是畢業生的法定監護人的,必須按樣表注明具體情況。
3、6月30日至7月4日,按要求分步送郭里園小學集中查驗,市教育局、區教育局召集,由教育集團學校第一次審核小升初材料,送驗材料包括:
(1)《小學畢業生名冊表》兩份及錄入完全信息的U盤。
(2)小學畢業生的戶口簿、住房證或其他有效證明。疊扎順序與《小學畢業生名冊表》順序一致。
4、7月8日至10日集中在郭里園小學,市局、區局召集,由教育集團學校第二次審核小升初材料處理審核遺留問題。(即二次復審,由學校統一報送。)
5、6月16日至20日,完成小學畢業考查科目的考查;6月21日,小學畢業考試科目測試,畢業成績采用等級評定辦法;6月30日前將考試科目質量分析及各科目的學生試卷按不同等級各一份送教研室。
各小學要以科學的思想、課改的理念做好小學畢業生的全面評價工作,并不得提前結束新課。
6、畢業測試日程安排:
測試科目 |
讀文 |
作文 |
數學 |
外語 |
時 間 (6月21日) |
8:00—9:00 |
9:30-11:00 |
14:00—15:30 |
16:00—17:00 |
7、小學畢業證書填寫必須工整、規范,學籍號為19位數,不能省略,學校印鑒要清晰。驗印時間:6月23—6月26日。
8、7月19日,各小學到區局基礎教育科領取《小學畢業生升學分配表》;7月20日前通知每一位小學畢業生升入的公辦初中(不得請人轉告),告知小學畢業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升入的初中領取《初中入學通知書》,并及時報名登記注冊。
9、7月21-22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在郭里園小學接受社會咨詢,協調解決待決問題。
小學畢業生升學報名、入學通知工作是連接初等、中等義務教育的重要環節,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小學必須高度重視、加強領導,上下協同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各階段任務的圓滿完成。
附件:1.《2014年崇川區小學畢業生升學報名有關材料填報要求》
2.《2014年崇川區小學畢業生戶口簿、住宅房屋產權證等集中審核要求》
3.《小學畢業生升學名冊表》樣表
4.《崇川區小學畢業生升入公辦初中入學辦法》
5.《崇川區區域內初中施教區方案》
崇川區教育體育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抄 送: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人大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紀委辦公室、陳中鋒副書記、顧曉明書記、田樺部長、楊春紅副區長
市教育局辦公室、市教育局基教處
崇川區教育體育局辦公室 2014年6月20日印制
崇川區小學畢業生升入公辦初中入學辦法
為切實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保證每一位小學畢業生享有接受公辦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每一位小學畢業生具有公辦初中的學位,確保初中入學率達到100%,特制定如下辦法。
第一條 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生源分布情況劃分公辦初中施教區。
第二條 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公辦初中施教區,按小學畢業生法定監護人合法固定住所,落實其就讀學校。
第三條 戶籍所在地和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且跨不同施教區的,到合法固定住所的公辦初中入學。從2015年開始,凡升學就讀市直初中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同一戶籍上,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是學生法定監護人)三者一致的,方可正常入學。
第四條 合法固定住所的確認必須依照以下原則:
一、以法定監護人居住的住宅房屋獨立產權證為依據。
二、房屋拆遷者,入學安排按照:
1、拆遷戶,按安置地安排入學,一年內也可憑拆遷協議按原址安排。
2、臨時性過渡住所,不作為安排入學依據。
三、新購住宅房屋尚未領取產權證的,須出具購房發票和契稅發票。新購期房,須出具經市房屋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購房發票。自2015年起,期房不再作為入學分配依據。
四、父母確無住房(或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長期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戶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分配的,須出具經房屋管理部門查核后確無住房的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確認的個人無房承諾書;還須出具長期實際居住地社區戶籍警署名的派出所證明。
五、私租房居住的無房戶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一安排分配入學,確保其公辦初中學位。
公租房居住的無房戶子女,父母和子女戶口必須在實際居住地,須出具經房屋管理部門查核后確無住房的證明和一年以上的水電發票。
六、戶口及住址在審核確認后要求調整的,不予受理。
第五條 非崇川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已在區內購房,并有住宅房屋產權證的按“第三條”辦理;其他的,按“第四條”“第五款”辦理。
第六條 應屆小學畢業生,現在實際居住地和入學時登記居住地發生變化必須提供產權證和購房發票。
第七條 根據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公辦初中在規定時間內向施教區內符合以上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發放初中入學通知書;新生在規定時間內到相應公辦初中報名登記注冊。所有初中一律不得接收擇校生。
第八條 本辦法解釋由相關初中學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門負責。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2014年崇川區區域內初中施教區
躍龍中學:長江邊(南通港)以東---通呂運河以南----老通揚運河接西濠河以西----北朱家園路接孩兒巷南路接任港河以北
實驗中學:老通揚運河接西濠河以東----通呂運河以南----濠東路接東濠河以西----人民中路以北;
南大街以東----人民中路以南----東濠河以西----濠南路以北。
新橋中學:工農路以東----通呂運河以南----觀音山界以西----法輪寺河以北。
虹橋二中:外環西路以東----青年西路以南----姚港路以西----長江邊;
外環西路以東---戰勝河以南----氣象局路以西----青年西路以北;
任港河以南----外環西路以西----長江邊。
易家橋中學:躍龍南路以東----青年中路、青年東路以南----工農路以西----紅星路接城山路接沿河路以北。
學田中學:工農路以東----法輪寺河以南----觀音山界以西---星火村南界、鮑家橋村南界、果園村北界以北。
市三中學:城山河北接東濠河北接濠東路北接郭里頭河以東-----通呂運河以南-----工農路以西----青年東路以北。
啟秀中學:西濠河以東----濠南路以南----東濠河以西----青年路以北;
西濠河以東----人民路以南----南大街以西----濠南路以北;
姚港路以東----北朱家園路以南----躍龍路接躍龍南路以西----沿河路接長江邊以北;
外環西路以東----任港河以南----姚港路以西----青年西路接戰勝河以北。
第一初中:長江岸以東、以北----沿河路接城山路接紅星路接果園村北界接鮑家橋村界以南----觀音山界接開發區界以西。
代招區域:世紀大道以南----通富路以西----通啟路以北。
八一中學:通甲河接通富北路接新勝花園北界路接海洪河以南觀音山鎮區域。
觀河中學:通甲河接通富北路接新勝花園北界路接海洪河以北觀音山鎮區域。